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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将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试点

2014.3.24

  辽宁省将选择试点地区、重点食品行业和重点食品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试点工作。

  21日,辽宁省政府公布《2014年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其中明确提出,6月底前,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年内实现10%获证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达到规范要求。

  今年我省将实施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和名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选择试点地区、重点食品行业和重点食品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试点工作。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食品质量快速检测制度,逐步实现相关检验结果向社会公布。

  今年要重点加强对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监督抽检,做好监督抽检信息的通报。全面清理整顿农村儿童食品市场,全力做好重大节日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建立外省食品进入我省登记备案、公示制度。建立省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质量控制系统,选择1家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能力评价试点工作。省食品检验检测院力争7月正式开展工作。

  制定实施2014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以乳、肉、蔬菜、食品添加剂、粮食、婴幼儿食品、食品塑料包装、食品纸包装和非法添加物等为重点。增加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数量,进一步扩大县区覆盖比例。

  制定《辽宁省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强化现场的调查处置,并适时组织开展全省应急演练。年底前,确保获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0%制定并能够有效执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各级政府及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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