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就达到1.4万多家,环保监测人员人手少、任务重,靠人工监测根本忙不过来,大量自动监控设施提供的环保监测数据至关重要。然而,近年来部分不法企业在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上“做手脚”的现象,禁而不止,屡见不鲜。这些企业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有的“简单粗暴”,通过各种手段,对样品进行稀释。有的则有一定“技术含量”,例如在自动监控设施分析仪参数设置上造假,导致实际监测结果与上传数据不一致。

  环保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仅会误导环境管理决策,贻误环境治理时机,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损害,而且会严重影响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对环保数据造假必须“零容忍”,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数据造假行为,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让老百姓的实际感受和监测数据“合拍”。

  2016年12月26日,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很有针对性,可望有效约束那些有动机、有机会对环境监测数据动手脚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