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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沅江市南大膳镇违规处置生活垃圾8人被问责

2017.1.18

  2016年12月2日,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益阳市开展对该市环境保护工作督察(试点)的第二天,信访组接获了一桩群众投诉。据此,湖南省环保督察组开出了进驻后的“一号督办函”,从而引发了一场垃圾整治“风暴”。

  一天7个投诉电话,揭开一桩重大环境事件

  12月2日晚,督察组按例召开内部工作会议。信访组在会上反馈一条重要线索:在当天接到的群众投诉电话中,有7个电话投诉的是同一情况:沅江市(益阳市辖县级市)南大膳镇存在严重违规处置生活垃圾问题,周边群众苦不堪言。该线索引起了督察组的高度重视,当场决定第二天一早派出调查小组赶往事发地进行调查取证。

  12月3日,调查小组根据线索,驱车4个多小时后,赶到了事发地点——地处南洞庭湖区的沅江市南大膳镇康宁垸12组。

  调查小组在现场发现,紧邻洞庭湖防洪堤边的废弃鱼塘内,堆满了大量的生活垃圾,简易覆土填埋了事。据村民反映,前不久因为连续降雨,内涝将垃圾上层覆土冲开,导致垃圾裸露在外,污水四溢,流入农田。

  调查小组抵达现场时,当地正在组织人员用土壤覆盖。调查人员当场叫停了这种违规处置行为。

  据调查人员了解,当地生活垃圾管理混乱问题已不是短时期存在。镇政府将生活垃圾外包给了沅江洁威服务有限公司处置。该垃圾填埋场是这家公司于2015年5月租用村民紧邻南洞庭湖堤坝的鱼塘开始修建的,垃圾填埋面积10亩左右,填埋量约1.5万吨。垃圾场无任何防渗防漏措施,也无任何环保手续。为防止蚊蝇滋生,该公司定期派人喷洒已被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农药“敌敌畏”进行灭杀。

  调查小组立即通知沅江市政府和沅江市环保局,派工作人员紧急控制现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要求立即停止违规填埋行为,并规范处置现存垃圾,确保不发生二次污染事件。

  12月3日当晚,督察组在听取调查小组的情况汇报后,一致认为,南大膳镇的行为已属违规处置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已经严重危害到洞庭湖的水质和当地的饮用水安全。

  12月4日上午,督察组向益阳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出了进驻益阳市后的“一号督办函”,要求益阳市对沅江市南大膳镇非法处置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妥善处理,对被污染的水体和土壤采样监测,并进行治理;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进行排查,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置基础设施和长效机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督察组。

  开出“一号督办函”, 引发一场垃圾整治“风暴”

  “一号督办函”引起了沅江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沅江市南大膳镇违规倾倒垃圾处置工作临时指挥部,由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农村清洁工程的副市长和分管环保、城建的副市长分任副指挥长,沅江市监察局、政府办、农业局、环保局、住建局和南大膳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求严格按照督办要求,采取得力措施予以整改。

  沅江市政府于12月4日当晚及5日召开南大膳镇违规倾倒生活垃圾问题整改专题会议以及临时指挥部全体成员协调会议,下发《沅江市南大膳镇违规倾倒垃圾处置整改方案》,分别责成南大膳镇政府、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做好相关工作。沅江市纪委、监察局也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调查取证。

  12月6日,沅江市环保局向沅江洁威服务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第二天出具了该垃圾填埋场周边水环境状况调查监测报告,决定立案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沅江市住建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制订方案,强化责任,落实任务,加快制订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总体方案。

  沅江市农业局紧急部署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及生活垃圾处理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镇场街道及时上报排查摸底表。

  南大膳镇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制订了简易垃圾填埋场清理方案、垃圾处理过渡方案、垃圾处理长效机制方案,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环境影响。

  镇政府调用机械设备,从12月6日晚开始,将填埋场1.2万吨存量垃圾全部转运至沅江市垃圾无害化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在7日内转运处置完毕,每车垃圾消毒处理后均采用封闭转运。每日泼撒石灰两次,喷洒消毒药水3次,对简易垃圾填埋场进行消毒防蝇处置,防止二次污染;组织供电所在现场架设照明设施,保持不间断工作状态,提高工作效率;组织公路办对进入填埋场的运输通道进行拓宽维护;组织在施工现场开挖污水导浸沟,积极配合沅江市环保局进行现场水体监测,防止水体污染。

  垃圾转出后,南大膳镇将残留污水转运至沅江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邀请有关技术专家到现场进行后续防污、防渗等环保处理。

  垃圾和污水转出工作结束后,南大膳镇对该处周围土壤进行消毒处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土壤进行检测,根据需要在专业机构指导下进行土壤修复。

  为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南大膳镇对辖区内其他生活垃圾处理进行了排查,类似情况按照上述措施一并整改落实。向邻近的南县环卫管理中心租赁压缩车两台,妥善处理新产生的生活垃圾,做到日收日清,当日内全部运送至沅江市垃圾处理厂。对全镇所有垃圾收集池进行一次全面消毒防蝇处理,后期每3日处理一次。

  同时,为建立长效环保处理机制,严格按照市级规划,迅速建设两处以上合规达标的垃圾处理站;迅速购置垃圾转运车辆和专业垃圾容纳设备下发至各村(社区);积极对接有资质、资金雄厚的专业保洁公司,负责辖区内清扫、清运工作。

  专题督察,8名责任人被问责

  12月7日,根据益阳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益阳市委督察室派出督察组,就“一号督办函”督办的南大膳镇违规处置生活垃圾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对沅江市进行了专题督察。

  益阳市督察组听取了沅江市纪委关于对南大膳镇生活垃圾处置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开展问责的情况汇报以及沅江市政府关于南大膳镇生活垃圾善后处置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佐证材料,并就具体问题问询了相关人员。

  针对督察发现的沅江市政府对省督察组督办事项部署和落实过程中存在认识不统一、齐抓共管合力不够、应对不迅速、反馈不及时等问题,益阳市督察组提出了具体要求。

  沅江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抓防汛抗旱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措施来对待督办事项,加大执行力度,迅速制订整改实施方案。在转运垃圾的同时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就应急处置和善后环境治理出台相关方案和措施并抓紧落实;加快问责进度。

  沅江市纪委须对此次事件开展深入调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沅江市政府要在适当时候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回应百姓关切;沅江市委市政府要积极主动对接省、市督察组,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责任追究情况。

  12月13日,沅江市纪委通报了对南大膳镇农村垃圾违规倾倒填埋事件8名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结果:免去南大膳镇正科级干部刘涛的农清办主任职务并立案调查;对原农清办主任许汉林、欧阳光立案调查;南大膳镇分管副镇长刘志兵停职检查;对沅江市住建局村镇建设股股长江正安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南大膳镇镇长吴景军、沅江市住建局副局长彭凯、沅江市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队长杨明辉做出书面检查。

  12月15日,记者来到南大膳镇时发现,违法倾倒和填埋的垃圾已经全部转运完毕,原址的地面已被洒上了石灰。

  据益阳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按照督办函要求,沅江市已对相关区域地下水和地表水进行了检测,同时拟将垃圾转运后残留的污染水体用泵车运至沅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将对填埋范围内的土壤进行检测和修复;对沅江市域内垃圾处理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着手出台全市垃圾中转站建设规划,迅速启动一批合规达标的垃圾中转站建设,消除相关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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