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将近8年,但一些国家重点项目,地方首长的政绩工程、GDP工程,却依然漠视法律的存在,屡屡触碰法律底线——要么根本不做环评,要么做了环评,却束之高阁,压根儿不按环评的要求进行污染治理。近期,环保部发出的一系列整改决定书,直接点了一些大项目的名,使这个问题闯入公众视野。。

  几天前,环保部向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发出《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因为这家公司在津秦铁路客运专线的施工中,改变原有设计,却没有按法律规定,重新进行环评。

  就在10多天前,无锡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也收到了环保部发出的《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原因是:环保部还没有批复该公司提交的环评报告,该公司就开工建设无锡市城市快速轨道2号线。

  大项目漠视环评法的案例,不仅来自环保部的披露,就连审计署的审计公告中也有相关内容。5月20日审计署公告了17家央企的财务状况,其中,有多家央企都存在大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比如,中国铝业自建和收购的10个电解铝、氧化铝等项目,就未经国家核准或未通过国家环保验收,截至2008年底,项目累计投资92.81亿元。这些项目可能会因触犯国家法律而遭遇停产、停工,国有资产面临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