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18日表示,为保护环境,变废为宝,进一步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新修订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明确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政策,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修订,并于1月公布的《管理办法》规定,政府支持发展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及相关产品;支持发展技术成熟的大掺量粉煤灰新型墙体材料;鼓励利用粉煤灰作为水泥混合材并在生料中替代粘土进行配料;鼓励利用粉煤灰作商品混凝土掺合料等。

  这位负责人说,用灰单位可以按照《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程序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符合条件的用灰单位,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相关优惠政策。

  《管理办法》还明确提出: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建筑、筑路等工程中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粉煤灰及其制品;对粉煤灰大掺量、高附加值关键共性技术的自主创新研究,相关部门将给予一定支持;各级政府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鼓励和扶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