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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预防药成夺命丹”为何无人担责?

2010.7.30

  7月12日,四川内江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100多人出现不良反应,其中一名三岁女童死亡,死因为“用药过量”。然而,事件发生4天后,事发当天的医务人员仍对儿童应该服用的药量一头雾水。同时,大部分当事人还认为,主要责任不该由自己来负。

  对医务人员来说,应具备的一个基本常识是:成人和儿童用药剂量应有所区别。然而,为内江市椑南乡麻湾村143名村民进行疟疾预防的内江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东兴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椑南乡等10名医务人员,从一开始到事发4天后,却一直没有搞明白预防药正确的用药剂量。在“一边发药一边调整剂量”的情况下,本来只需不到1片药的三岁女童孟雨珊,竟然“被服用”了4片药。据介绍,用于预防疟疾时,儿童只需每公斤体重对应4至5毫克药量,而磷酸氯喹片每粒为155毫克。按此计算,124公斤重的孩子才应该服用4片,而孟雨珊体重不足20公斤,服用的预防药物超量6倍。在如此超剂量的“猛药”下,小雨珊服药后不到两个小时即死亡!

  然而,对于直接造成“预防药”成“夺命丹”的大多数相关责任人,却在相互推脱责任:负责发放药品的椑南乡卫生院副院长表示,“我只是个护士,他(乡医院院长)是医生他应该知道”,同样负责发放药品的乡卫生院院长称“责任在上面来的专家,是他们定的标准”,而东兴区疾控中心科长则表示,“发几片是市疾控中心制定的,我就是叫下面这样执行”,东兴区副区长称“现场的组织人员肯定有责任”,而内江市疾控中心主任面对记者的询问则直接逃离,称“我要去开会了,不接受采访”……这么多名医务工作者,竟无一人勇于承担责任,不出事才怪!

  因有更高级别的“上面领导”在场,所以大家都只听“上面”的安排,一是为维护领导权威,二是为少担责任,这种状况在现实生活中太常见了。因为只在乎对“上面”负责,不在乎对“下面”负责,事故便不可避免地发生了。无论有关人员如何相互推诿,该负的责任都是要负的,因为,一个幼小的生命因为他们责任感的缺失而永远地消失了。

  “预防药”成“夺命丹”,看似因医务人员缺乏常识引发的偶然事件,实际上是某种社会病的恶果。在一个把责任和使命置于官场游戏规则之下的环境中,在一个集体“无意识”的境况下,人的生命与健康还会被放在眼里、搁在心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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