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7月,被认为是一个环保“黑色7月”:紫金矿业污染汀江;大连港油污不断扩散;南京栖霞路上的爆炸震动了半座城市;吉林永吉的7000只化工桶随波而下……这一切让环保部门有些措手不及。

  当污染停止了扩散,善后工作稳步进行时,我们不得不思考,这些污染事件究竟是从环保体制的哪一个缝隙中钻出来的?尤其是7月初发生的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在国家环保系统的最高机构――环保部已经频频亮出红灯的情况下,灾难依旧发生。我们不得不问,是不是我们的环保体系太过脆弱

  8月9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将每年7月3日设为公司‘环境安全日’,将每年的7月设为公司的‘环境安全月’,同时在紫金山金铜矿设立‘7・3’事故警示碑,以时刻警示和反省。”

  在此10天前,由国家安监总局、监察部和环保部共同组成的联合工作组抵达福建省上杭县,对紫金矿业污染事件进行核实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