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以31个省级、218个地市级食品污染物监测点和312个县级食源性疾病监测点组成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上述数字,是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近日通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阶段性进展时透露的。

  这位负责人指出,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已扩大到138个主要大中城市,监测种类达到6大类101个品种,监测指标86项;对外公布了5130家符合资质的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区域分中心的组建工作也在积极推进。此外,有关部门建立了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编制了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建设规划。

  这位负责人介绍,2010年以来,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加快了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国务院推进了《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制修订工作;各部门发布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管部门的规章10余件以及一批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清理完善以及新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6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