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除食用香精和胶基糖果基础剂以外的所有复合食品添加剂。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复合食品添加剂 blended food additives。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物理方法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

  2.2 辅料 adjuvant

  为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加工、贮存、标准化、溶解等工艺目的而添加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这些物质在复合食品添加剂产品所使用的终端食品中不发挥作用。

  3 命名原则

  3.1 由功能相同的单一功能食品添加剂品种复合而成的复合食品添加剂,应按照其在终端食品中发挥的目标功能命名。即“复合”+“GB2760中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名称”如:复合着色剂、复合防腐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