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等乳品检测标准开展资质认定变更和扩项工作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各有关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有关检测机构: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4789.1―2010)等66个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已于近期发布,自2010年6月1日起陆续施行;由于此次标准变更涉及范围广、数量多、时间紧迫且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认监委、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组织专家对相关标准进行了研究,制定了相应标准的资质认定能力确认程序,包括直接确认、文件审查确认和现场确认(见附件)。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质认定申请程序

  已获得国家级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可以向认监委提交相应的标准变更申请(需填写《实验室资质认定标准变更申请/审批表》,可从认监委网站下载)。

  (一)对于附件中规定以文件审查方式确认变更的标准,实验室在提交变更申请的同时还应提交如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