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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基本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2007.6.07

 到“十一五”末期,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90%;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的抽检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5%;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食品召回覆盖面达到80%;食品生产企业全国专项检查覆盖面达到90%。近日,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出炉,规划明确提出,要在“十一五”末期基本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水平,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并下发了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

  规划强调,要加强食品安全检测;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构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食品安全相关认证;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据此,我国将充分运用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规则,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并制定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制订、修订与食品检测相关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规划要求到“十一五”末期,药品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农村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对于现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和口岸药品检验机构达到100%,市(地)级药品检验机构达到80%;国家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归口产品检验能力达到 100%,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市场常规产品检验能力达到95%以上;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由现在的30%提高到80%。

  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国家以期达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机制逐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较为完备;监管队伍素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技术装备进一步改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设和检测技术水平显著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大幅减少等食品药品安全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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