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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违法情况

2016.5.10

  因在机动车尾气定期检验时弄虚作假,西安城北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被当地环保部门查处(本报4月22日曾作过相关报道)。近日,陕西省环保厅就这一违法情况向各设区市环保局及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予以通报,并提出,违规、违法情节严重的机构两年内不再受理资质委托。

  3月29日,车牌号为陕A*G***的轻型柴油车在西安市城北检测站进行了机动车定期检验,环保检测结果合格。

  4月14日,此车在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与交警部门的联合执勤点航天大道处被路(抽)检,车辆光吸收系数检测结果超标。

  4月18日,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赴西安市城北检测站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车辆环保检测过程中的采样探头插入长度和检测程序均不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未按照检测规程要求开展检测,检测行为违反《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对这一检测站做出了责令暂停检测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的决定。4月21日,按照《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西安市尾气中心对这个检测站做出了没收违法检验费用和罚款30万元的正式处罚决定。

  针对此次弄虚作假行为,陕西省环保厅向全省各设区市环保局及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予以通报。要求各检测机构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认真传达通报内容,吸取教训,开展一次内部教育整顿和自查自纠。

  陕西省环保厅在通报中要求,各市(区)环保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检验机构的检查与抽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和苗头,对出现弄虚作假、降低检验标准的机构一经发现,依照有关规定采取暂停环保检测线、专项整顿、经济处罚等措施,并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于违规、违法情节严重的机构,将报陕西省环保厅取消资质委托,两年内不再受理资质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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