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2010年度立项项目进行中期财务检查的通知

  国科财便字[2011]128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首席科学家:

   根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59号)“973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时,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的结果,作为调整项目(课题)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973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现将973计划2010年度立项项目中期财务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财务检查范围

   2010年度立项的973计划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中期财务检查组织方式

   1.中期财务检查工作与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结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