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基函【2011】34号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司、中国科学院计划财务局、山西省科技厅: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的精神,2012年将对信息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2年信息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的具体工作委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承担。

   2. 参加2012年信息领域评估的国家重点实验室31个,名单见附件。

   请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认真组织依托单位和实验室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附件:参加2012年度信息领域评估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

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参加2012年度信息领域评估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