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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内童装不达A类将禁售 新标准实施

2012.8.03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将在今天正式实施,3岁以内的婴幼儿服装要达到最高安全等级A类标准,否则禁止生产销售,对甲醛、致癌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也有了更严格的限制。

  与此前旧标准相比,这个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婴幼儿纺织品“婴幼儿”的年龄覆盖范围,从原来 0~24个月扩大到0~36个月,也就是说3岁以内的童装都必须符合供婴幼儿使用的A类标准要求,并且要在服装吊牌上注明“婴幼儿用品、A类、 GB18401 2010”等字样。

  标准要求,8月1日起,不符合新标准的纺织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这就意味着,此前原本只需满足B类或C类标准的24-36个月儿童纺织产品,在8月1日后不能再销售。

  走访

  仍有商家售B类婴幼服装

  昨日,在丰管路附近的一家市场和童装店内,记者看到有一些童装标注的类别为B类,有的在打折促销,有的甚至吊牌上没有标注级别。前来给宝宝选购服装的辛女士说,她一般都是给孩子买全棉材质的衣服,但此前很少注意是否为A类还是B类。记者昨天走访发现,一些标着B类的旧款婴幼儿服装仍有销售,销售人员对新标准也不知情。

  一家商场负责人表示,他们会要求婴幼儿服装品牌经销商提供检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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