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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迪龙: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201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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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15-030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0日,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迪龙”或“公司”)

  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敖小强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控股股东有关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敖小强先生持有雪迪龙公司股份18,330万股,占公

  司股本总数的66.67%。截止2015年3月9日,公司上市满三十六个月,根据控股股东

  的承诺及公司相关公告,敖小强先生所持有的限售股18,330万股于2015年3月9日起

  解除限售。

  2015年4月17日,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494.56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合计转增股本32,993.472

  万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0,488.032万股。敖小强先生

  所持股份在转增股本完成后,增加至40,32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6.67%,其中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为10,081.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6.67%。

  二、承诺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敖小强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担任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

  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截止2015年3月9日,上述承诺已实际履行完毕,且没有追加其他承诺。敖小强先

  生所持的股份已于2015年3月9日解除限售。

  截止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敖小强先生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

  未出现违反该项承诺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敖小强先生

  2、减持目的:

  ① 为雪迪龙员工持股计划提供无息借款;

  ② 股东个人投资及其他资金需求;

  3、拟减持时间: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10月21日;

  4、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024.40万股公司股份,即合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5%。

  5、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或其他方式减持

  四、其他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任何

  担保。

  2、按照该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后,敖小强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低于37301.60万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1.67%,仍然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敖小强先生在按照该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

  规章制度。

  4、敖小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规

  定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书》。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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