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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公布2016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要点

2016.3.23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布了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分别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水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土壤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生态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城市噪声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环保系统国家级资质认定与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国家网环境监测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模式创新等做出了安排。

  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

  根据环保部《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环发[2015]176号)和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我站制定了《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2月14日

  附件:

  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面向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调整改革新局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进一步理顺国家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质量控制工作思路,以持续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为目标,根据环保部《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环发[2015]176号)和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方案相关要求,开展国家网监测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1、交叉检查

  由总站组织省级站和自动站运维单位,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站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交叉检查。原则上每个城市抽查3-4个站点,检查方式包括核查联网数据、现场检查与考核、查阅资料档案及现场比对等。

  联系人:米方卓 联系电话:010-84943217

  2、飞行检查

  重点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地区,以及近年来质量核查工作中提出的需要检查的自动站,开展城市空气自动监测质量飞行检查。

  联系人:姚雅伟 联系电话:010-84943173

  3、国家网环境空气臭氧监测量值溯源和传递

  依托国家环境监测网臭氧一级校准实验室,对空气自动站运维单位和省级站开展臭氧监测和校准设备的一级校准。

  联系人:滕 曼 联系电话:010-84943186

  4、国家网环境空气颗粒物手工比对滤膜称量

  依托国家环境监测网颗粒物称重实验室,统一采购、称量、发放国家网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手工比对采样滤膜。

  联系人:张 杨 联系电话:010-84943046

  二、水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1、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开展对国控断面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等项目的水质现场抽测,同时针对现场采样、样品保存、运输、交接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内容开展现场检查。

  跨省界断面以上下游联合监测的方式,由总站组织上下游两省进行监测。跨省界断面执行外部质量监督,由总站对监测过程进行质量监督与管理。

  2、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针对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开展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等项目的比对监测工作,同时针对水站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情况、水站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日常质控措施实施情况和仪器稳定性及数据准确性开展现场检查。

  联系人:刘允 联系电话:010-84943095

  3、近岸海域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对广西近岸海域20~30个站位开展比对监测,由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实施。开展比对项目包括水质每期必测项目(同时开展底质和浮游生物比对监测)。

  联系人:李俊龙 联系电话:010-84943128

  三、土壤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于6-10月份开展土壤监测质量抽查,抽查数量为6-8个省份。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内容包括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土壤样品管理和资料归档等。

  联系人:赵晓军 联系电话:010-84943021

  四、生态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选择内蒙古、江苏、浙江、湖北、重庆、四川、云南、青海、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现场检查和典型生态区生态监测质量核查;组织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生态监测质量交叉检查。

  联系人:董贵华 联系电话:010-84923580

  五、城市噪声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省级环境监测站,对6-8个省份的地市级监测站开展噪声抽测工作,每省抽查1-2个城市。抽测工作主要分为现场比对监测、监测数据查阅和仪器管理检查三部分。

  联系人:李宪同 联系电话:010-84923563

  六、环保系统国家级资质认定与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

  1、开展黑龙江等20个省级站的资质认定复查(变更)评审。

  联系人:冯 丹 联系电话:010-84943273

  2、开展湖北等20个省级站监测技术人员和国家网空气自动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

  联系人:柴文轩 联系电话:010-84943268

  七、国家网环境监测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

  开展水质氟化物(第1季度)、土壤中有机氯农药(第2季度)、环境空气中VOCs(第3季度)和土壤重金属(铅)(第4季度)监测能力考核,考核范围为地级以上市级站和省级站。

  联系人:滕 曼 联系电话:010-84943186

  八、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模式创新

  1、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

  加强国家网监测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格》的宣贯。进一步完善国家网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实验室能力考核、环境空气臭氧量值溯源和传递和颗粒物手工比对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技术管理体系等。

  2、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质控系统应用示范

  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质控系统研究与应用示范,实时筛查可疑监测数据,记录异常情况,实现国家网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的在线检查和预警,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核查提供依据。

  3、地表水自动监测远程质控技术应用示范

  选择京津冀等典型地区,开展国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远程质控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对自动站进行远程质控改造,采用远程质控系统对水质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远程质控,对监测数据质量进行实时监视和分析,为监测质量监督核查提供依据。

  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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