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日,新加坡新的《消费者保护(消费品安全)条例2011》(CGSR)开始实施。CGSR将消费品分成的两类:第1类为适用ISO标准、IEC标准、EN标准或ASTM标准的消费品,这类产品必须符合对应的ISO、IEC、EN或ASTM标准的要求以及安全机构(Safety
Authority)规定的附加安全要求;第2类为第1类消费品以外的消费品。CGSR涉及的产品范围十分广泛,包括玩具、儿童产品、服装、家具、寝具、运动休闲产品、自制工具、电子电器产品等。表1给出了CGSR覆盖产品的适用标准。

表1 CGSR覆盖产品的适用标准

  除了表1中列出的标准,玩具和儿童产品还应符合六种邻苯二甲酸盐的要求:

  玩具及儿童产品中含有的一切塑化材料:DEHP, DBP, BBP ≤0.1%

  凡可以放入口中的塑化材料:DIDP, DINP, DnOP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