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工商局在检查中发现,联合利华旗下的家乐牌浓汤宝在其新包装的配料中写有“可能含有小麦、大豆、鸡蛋、奶制品、鱼”。贵阳市工商局认为“可能含有”的字样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当地超市对“家乐”浓汤宝相关产品予以下架。受此影响,北京、上海、成都、昆明、长春等多地多家超市也已经将该标识产品做自行下架处理。

  事件发生后,联合利华公司声明,其产品新包装中“可能含有”某物质的字样,是对产品致敏物质的提示,“由于一条生产线会同时生产不止一种口味的浓汤宝,配料间不可避免地会有微量交叉带入,为提醒消费者对可能含有的鱼、虾成分过敏,才负责任地标上‘可能含有’,以提示有致敏的可能性,这样标注也是国际惯例。”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表示,食品标签中出现“可能含有”的字样在国外确实比较常见,因为一条食品生产线上可能会有不同物质的残留,为保证残留物质的交叉不会导致消费者出现过敏,出于负责任的态度,商家会在标签中全部标明可能含有的物质,这些并不属于食品添加剂。因此,他认为,浓汤宝的标识不算错误。但在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环境下,这种超前的意识很容易引起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