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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考核打分约束环评机构 收费过高取消资格

2012.6.01

  浙江省杭州市副市长徐文光近日对余杭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市场秩序的做法表示肯定,并在批示中指出:“余杭区加强对环评单位监管的做法值得学习。”

  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环保部门一手抓环评机构监管,一手围绕业主需求改进服务,陆续推出规范环评市场的系列组合拳:对环评单位进行考核打分,对有问题的环评中介机构,实行约谈与倒查;为服务投资业主,对环评中介实施限价服务,对有困难的市民则推行“环评救济”,有效净化环评市场,提高环评质量,降低环评成本。这些有力举措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加强考核公示排名

  □约谈倒查督促内审

  余杭地处杭州市北部,位于杭嘉湖平原和京杭大运河的南端,是长江三角洲的圆心地。近年来,余杭区在践行“生态立区”战略的道路上,围绕迎接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复检和创建国家级生态区的高标准、严要求,全面优化环境,努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余杭的生态和区位优势,吸引了众多海内外投资者来余杭投资创业,由此带来前置审批中的环评市场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在余杭从事环评中介业务的大小环评中介机构共有30余家。随着环评市场的逐步兴盛,行业内也出现了鱼龙混杂、规范缺失等问题。

  2009年,余杭区在杭州市率先出台《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规范环评市场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立规范环评市场专项工作小组。

  在此基础上,2011年底又正式出台《余杭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考核办法》,采取专家考核、管理部门日常考核和征询项目建设单位意见相结合的方式,对具有环评资质并在区内从事环评业务的环评单位进行考核排序,并将考核结果公布在余杭区的相关媒体上,对考核前三名的环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从2011年初开始,余杭区环保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对“问题环评单位”负责人实行约谈诫勉,对环评报告中频出问题的环评单位进行提醒,并督促及时落实整改,对屡教屡犯的环评单位,暂停其在余杭开展业务的资格。

  2011年9月,余杭区环保局在审查一家环保研究院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时发现,这家单位环评报告项目组成员表格中某高工签名不属实,鉴于环评报告分析内容无重大错误,故予以书面警告,并约谈项目负责人,要求其认真改进,加强内审管理,切实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水平。

  余杭区环保局在审查另一家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时发现,公众调查意见表中存在涂改现象。经实地调查,证实了建设单位对公众意见涂改造假,而环评编制中未发现这一情况,采信的公众调查意见存在不足。针对这一问题,余杭区环保局约谈了环评报告的负责人,要求其认真改进,加强对各类材料的审查管理。

  结合约谈机制,余杭区环保局还推出了倒查机制。对于前期审批中存在环境污染隐患较大的企业进行后续督察,通过现场排摸,查实环评是否分析到位,对有问题的单位,找出责任主体,明确职责,限期整改,规范环评市场秩序。

  2011年,余杭区环保局共发现有3家环评单位在一些项目的环评中存在适用标准有误、现状调查内容不全面、编制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退办率高等问题,余杭区环保局及时采取措施,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或约谈,或予以通报批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在整改期间暂停受理上述单位编制的环评报告。

  ■规范市场严格限价

  □扶助救济弱势群体

  余杭每年需审批的各类项目约有3000~4000个左右,企业委托环评中介机构做登记表一般要花费七八百元,有的可能要价一两千元。一直以来没有统一收费标准,群众对规范环评市场的呼声越来越高。

  针对环评登记表代理编制要价不合理的现象,2008年开始,余杭区环保局提出环评登记表项目限价服务举措,采用招投标的形式,确定6家中标单位为境内环评登记表推荐单位,并以协议方式承诺,按每份500元作为代理填写《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最高限价。同时,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限价服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如擅自提高收费价格,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作为推荐单位的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受理其代理填写的《环境影响登记表》。

  为鼓励、支持失业人员和困难人员自主创业,余杭区出台了《余杭区环境影响评价财政救济暂行办法》,规定在余杭区境内凡失业、残疾、家庭困难人员,只要持有《余杭区就业援助证》或《余杭区困难家庭救助证》等有效证件,其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环评登记表的费用统一由财政救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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