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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酝酿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专家:推出条件已成熟

2014.8.08

   配额制有望成为解决新能源消纳的新手段,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近日在浙江嘉兴召开的现场交流会上透露,国家能源局将重点研究和落实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加强对重要环节的监管,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做好服务。

  近年来,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快速发展的同时,消纳问题也日益凸显。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3年仅甘肃弃光电量就达到3.03亿千瓦时,弃光率约为13.78%;今年上半年,全国风电弃风电量72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8.5%,造成经济损失接近35亿元。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被业界视为解决消纳问题的重要手段,基本思路是:国家对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地方政府三大主体提出约束性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要求。即,强制要求发电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义务,强制要求电网公司承担购电义务,强制要求电力消费者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义务。目前国际上已有英国、澳大利亚、荷兰、意大利、丹麦、日本、德国等18个国家和美国部分州实施了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目前我国开展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条件已经成熟,一方面,经过多年发展后,风电、光伏发电成本不断降低,价格已经比较容易接受,价格太高时电力企业肯定不愿意接受配额制;另一方面,现在风电、光伏发电在一些地区能源占比已经较高,为配额制打下基础,目前如果规模太小,推行配额制可能面临无法完成的情况。

  专家认为,此政策一旦出台,相当于整个新能源行业的生产和消纳得到了国家承诺的年度最低消费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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