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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欧盟REACH法规工作会议在京举行

2008.5.30

5月28日,为顺利开展REACH法规正式实施后的应对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应对欧盟REACH法规工作会议,来自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环保部、卫生部、工业信息部等部门的相关代表,中国检科院、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染料工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的专家及中石化等部分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6月1日,《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以下简称REACH法规)将正式实施。

据了解,REACH法规的正式实施将直接影响我国每年输欧的100多亿美元的化工原料贸易,间接影响我国每年输欧的机电、纺织、轻工和玩具等上千亿美元的产品。为此,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联合相关部委着力解决应对欧盟REACH法规的瓶颈问题,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持续评议追踪REACH法规、开展与REACH相关的基础研究、面向全国企业开展REACH宣传和培训、加强应对技术能力建设、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应对工作模式等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结合当前REACH法规实施在即,而因法规体系庞大,涉及面广,历时时间长,应对费用高昂,国内企业重视程度还不够,应对能力尚不足,造成整体应对工作仍然存在难度的情况。国家质检总局检验司司长王新特别指出,下一步,应对REACH法规工作将重点围绕6个方面开展:一是继续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提高应对工作层次,扩大应对范围,加大应对力度;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行业牵头作用,搭建REACH应对工作平台,引导企业实施有效的应对措施;三是将积极推进“政府引导,协会搭台,推荐注册代理机构运作”的应对模式,规范注册代理机构,支持和扶持一批高素质、高水平、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强的注册代理机构,为企业开展注册提供可靠渠道,降低企业注册的风险;四是进一步加强REACH法规应对能力建设,为应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五是继续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为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六是认真履行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协调制度(GHS制度),贯彻落实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制定出台进出口化学品的监管办法,进一步加强进出口化学品的检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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