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国务院赋予我部的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职责,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充分发挥专家在实验动物科研、管理等工作上的咨询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国实验动物工作法制化管理、资源平台、质量保障体系和人才队伍等方面的建设,全面支撑我国生命科学领域、生物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现决定成立国家实验动物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我国实验动物管理、科研和生产等工作提供科学技术咨询。

  经征求有关部门、地方和业内专家的意见,初步确定了专家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人选(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天。

  如对上述公示委员人选有异议,可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凡以部门或单位名义书面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求署真实姓名和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