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安排,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国科发基〔2010〕571号)的要求,科技部于2010年底开展了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遴选工作。

  目前,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认真研究,原则同意“杂交水稻”等49个实验室立项(名单见附件1)。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为保证实验室的建设水平和质量,科技部将组织对这些实验室进行建设计划可行性论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制定实验室建设计划的主要任务是明确建设目标、制定建设方案、落实建设经费。通过该计划的实施,实验室应凝炼科学发展目标、明确主要研究方向和重点、组织科研队伍、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完善和提升实验研究平台、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