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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出台贯彻《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实施意见

2017.8.2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和安徽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质办〔2017〕6号),深化该市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夯实消费品工业发展根基,推动“宿州制造”迈向中高端,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近日,宿州市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调转促”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创新对标准化和质量提升的倍增效应,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加快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实现消费品工业更加稳定、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消费品标准供给基本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重点领域的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消费品整体质量明显提升,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左右。知名消费品品牌价值大幅提升,消费品质量竞争力指数稳定在84以上。

  实施意见部署了8项主要任务,一是改革标准供给体系;二是优化标准供给结构;三是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四是夯实消费品工业质量基础;五是加强消费品品牌建设;六是改善优化市场环境;七是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八是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加强法治建设、财税政策扶持、质量人才培养、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质量激励和约束制度,对落实国务院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国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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