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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基本消除碘缺乏 每年投资金2000多万

2010.5.17
  记者5月15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获悉,截至2009年12月,新疆全区有74个县(市、区)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预期2010年底自治区实现以省级为单位的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新疆卫生厅负责人称,自2007年起,新疆财政每年安排18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对和田、喀什、阿克苏、吐鲁番地区和克州的贫困农牧民实行食用碘盐价格补贴;同时,每年安排250万元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卫生部门对全区特别是重病区的碘盐检测、病情监测与调查、居民碘营养水平监测、应急补碘、防病知识宣传、督导与评估的工作经费。

  在两年病情监测与调查的基础上,新疆政府部门2009年起扩大碘盐价格补贴范围、增加补贴资金,对贫困人口碘盐价格补贴经费增加到2150万元。截至2009年12月,新疆全区有74个县(市、区)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预期2010年底自治区实现以省级为单位的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据新疆卫生部门的重点调查结果统计,2006年以来在和田、喀什、阿克苏、吐鲁番地区和克州的33个县的103个乡发现新发克汀病病例328例。2009年碘盐监测数据表明,全区平均碘盐覆盖率达95.16%,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2.88%。

  目前,新疆全区上下已基本形成“政府重视,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机制,并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碘缺乏病防治方针,落实有关措施和工作。同时,政府部门联合行动,严厉打击贩运贩卖私盐、原盐,切实规范和净化盐业市场,确保群众食用合格碘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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