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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加强环保 监管与执法

2015.7.17

  环评是否前置于工商登记,业界一直有不同的看法和做法。随着商事登记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地方开始将环评后置,在过渡阶段大都遭遇阵痛期。

  深圳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并取消环评前置以来,2013年上半年曾有50多家环境违法企业受到处罚,其中八成以上属于环评“未批先建”的违法企业。为了堵住漏洞,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类似东莞这样的联动系统,专人定期对共享的工商登记信息进行分析判断。此外,像顺德、中山近年取消工商登记的环评前置后,曾出现餐饮企业油烟污染的投诉增加,环保部门则通过加强巡查,从源头上加大宣传等手段弥补。类似的困惑在江浙地区一些民营经济发达的城市也曾出现。

  “商事登记改革是大势所趋,不能因取消环评前置短时间出现问题,就草草否定。”有不愿具名的环保专家指出,一方面,后置不等于不需要环评,我国环评法规定环评未批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只不过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还没有意识到环评的作用,这其实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企业往往更重视工商执照却忽视环评审批。另一方面,新环保法进一步加大了未批先建项目的查处要求,并赋予环保部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手段,应该说对环境违法行为更具有震慑力和实操性,如果环保部门严格执法的话,违法企业面对的可不是“纸老虎”。

  对此,专家建议一方面应该加大环评等相关环保法规宣传,加强日常监督执法,而像东莞这种前端服务、主动指导企业的做法无疑有助于环评公信力的建立与审批效率的提高。在过渡时期,也可以视行业敏感程度采取分批取消前置的做法。此外,由于取消前置对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这要求环保部门适度的简政放权、抓大放小,实行分级审批,如对一些环境影响小的项目简化审批,采取备案制甚至豁免的做法,能够集中力量对环境影响的重点项目从严进行把关与监管。

  不过,随着监管要求提高,人手不足的制约会更明显,以东莞大朗镇为例,编制仅3人的审批股,一个月要走访甄别700多家商事登记企业,平均每人每天要跑十几家。环境执法方面也面临同样的困惑,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坦言,目前全省工业污染源数量超过27万家,而环境执法人员约2000人,人均监管工业污染源数超过130家,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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