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2011年度第二批复核工作专家答辩会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计划单列市科技局:

  根据《关于做好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复核工作的通知》(国科高函[2011]14号)的要求,按照2011年度复核工作的安排,经研究,现将第二批复核工作答辩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名单

  参加第二批复核的产业化基地为评价资料报送完整、认定时间在1999年至2005年的产业化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1),共47家。

  二、答辩要求

  1.汇报要求

  每个单位汇报时间为8分钟(请采用Powerpoint格式),答辩时间5-8分钟。各汇报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时间。

  2.汇报内容

  产业化基地的基本概况、主导产业及成效、研发机构与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政策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