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9月29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决定承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第12次会议及《京都议定书》“关于附件一国家进一步减排义务特设工作组”第14次会议。会议将于10月4日至9日在天津市梅江会展中心举行。9月28日至10月3日还将先后举行发展中国家集团和地区的预备性磋商会议。

  天津会议是年底墨西哥坎昆会议之前的最后一次正式谈判会议,预计届时将有来自公约和议定书缔约方以及观察员国、联合国相关机构、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媒体约3000人与会。

  解振华表示,我国政府承办此次会议的目的是维护公约、议定书的谈判主渠道地位,按照“巴厘岛路线图”推动双轨谈判进程,为年底的坎昆会议取得全面、平衡的积极成果作出贡献。这也是中国政府第一次承办联合国框架下的气候变化正式谈判会议。

  此次会议是中国政府为推动气候变化谈判作出的实质贡献。“希望通过承办这次谈判会议,推动气候变化谈判沿着公约、议定书双轨谈判机制,按照‘巴厘岛路线图’的授权取得进展,将哥本哈根会议取得的政治共识反映到谈判最后的结果当中去,从而为推动气候变化谈判进程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