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美国强生下属公司奥索·麦克尼尔·杨森公司收到了美国南卡罗来纳州法官开出的一份罚单——3.27亿美元。理由是该公司的抗精神病药物“维思通”存在欺骗性广告宣传。

  其实,这已不是第一例了。2009年9月,美国制药巨头辉瑞公司因在营销过程中故意夸大药品适用范围受到美国司法部的刑事指控,接受创纪录的23亿美元的罚款。仅因故意夸大适用范围,或者夸大疗效,就受到数亿甚至数十亿美元的罚款,如此不“爱护”企业,不免让“友邦惊诧”。

  所以“惊诧”,盖因习焉不察。在我国,药企发布欺骗性广告宣传充斥于社会生活之中,须臾难离。任意夸大药品适应症、随意夸大药品疗效、利用患者名义和名人形象作疗效证明等,是时下药品欺骗性广告宣传最突出的问题。“攻克了癌症”、“尿毒症患者的曙光”、“肝病克星”、“49分钟治好前列腺炎”、“一滴油揭开抗肿瘤的奥秘”……在这些广告中,一个个医学上现在尚无法解决的世界性难题被攻克,一个个“医学奇迹”被“祖传秘方”所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