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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治理专项2011年监督评估结果反馈交流会在京召开

2011.12.15

   2011年11月14日上午,水污染治理专项2011年监督评估结果反馈交流会在京召开。会议由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许倞主任主持。专项第一行政责任人、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专职技术责任人孟伟院士出席会议。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金奕名副主任,能源与环保板块监督评估组副组长张全兴院士、钱易院士、曲久辉院士及其他专家,水污染治理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以及实施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和总体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许倞主任通报了2011年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监督评估工作的总体情况。能源与环保板块监督评估组副组长张全兴,代表监督评估组通报了总体评价意见、专项的实施成效、取得的成功经验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严登华教授介绍了15个重点反馈课题的有关情况;孙晓芸副院长介绍了专项资金管理和执行情况的有关发现和意见,钱易院士、曲久辉院士等专家进行了补充发言。

   监督评估组认为,水污染治理专项研发工作进展顺利,在流域水污染治理技术体系、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技术体系和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等方面,突破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建设了一批示范工程,进一步推动了地方和企业的水污染治理工作,重点水域污染治理初见成效,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组织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经费管理比较规范,支出基本合理,没有发现重大违规现象。

   监督评估组指出,在专项组织实施方面仍存在部分项目(课题)顶层设计考虑不足,任务和经费分配过度集中,科技资源整合补充等问题;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部分课题任务分解层级多,经费管理存在风险,责任单位对外拨经费缺乏监管等问题。针对专项存在的问题,监督评估组专家建议,一是要梳理总结“十一五”成绩、经验和教训,抓好主题和项目层次的成果凝炼和提升,细化并明确“十二五”攻关方向;二是要发展整装成套技术,注重技术成果的实用性和推广性,开展技术经济分析,探索符合国情的水污染治理和管理模式;三是要重点突出,选择重点流域(如滇池、辽河),围绕核心重大技术突破,组织优势力量,进行“大兵团”联合攻关;四是要减少任务层级,控制管理幅度,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五是要强化专项精细化管理,加强课题任务合同书的审查和跟踪,细化课题的技术经济指标,使之可考核、可衡量、可跟踪、可对比,加强成果管理。  

   水污染治理专项专职技术责任人孟伟院士表示,一定按照监督评估组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协调好主题、流域的关系,切实加强矩阵式管理;二是结合流域综合整治,做好示范工程的组织和落实,减少任务层级,切实解决小而散的问题;三是按照污染负荷和生态修复、饮用水安全保障等要素,系统设计攻关任务;四是更加重视技术管理上的体制机制创新,积极落实第三方监督、第三方评估。  

   专项第一行政责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对监督评估组的意见高度赞同。他指出,结合监督评估意见,水污染治理专项从管理角度需要做到四方面优化。一是要优化课题设置,课题选择要符合国家战略目标,要有创新性和可行性;二是要优化承担单位,注重实效性;三是要优化示范推广模式,落实流域网格管理,研究开发团队实行AB角;四是要优化监管模式,强化信息化监管、第三方监管和同行监管。  

   专项第一行政责任人、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监督评估发现的问题击中要害,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完善水污染治理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和总体组专家要认真落实监督评估意见,落实反馈交流会的会议精神,一是要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聚焦重点流域;二是要进一步强化集成,狠抓标志性成果的产出;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治污工程与水专项示范工程紧密结合;四是要进一步理顺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会议要求,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要督促监督评估过程中现场反馈的重点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监督评估组的意见进行整改落实,并上报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对于专项整体实施情况监督评估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形成整改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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