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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同步试发布空气质量指数

2012.11.21

  11月16日起,江苏、浙江、上海同步试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12月1日起将在全国率先统一发布。

  按照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要在今年率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今年10月,环境保护部组织召开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现场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到会讲话,强调长三角地区要在全国率先统一发布PM2.5等环境监测信息。

  据了解,上海市试点发布的点位为经环境保护部认定的10个国控点;江苏省将统一发布72个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的数据;浙江省试发布范围涵盖11个设区市和临安、富阳、义乌3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53个站位。此次试发布指标包括PM2.5、PM10、O3(臭氧)、CO(一氧化碳)、SO2(二氧化硫)和 NO2(二氧化氮)6项。

  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上述两省一市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做出了大量努力。

  浙江省专门下发通知,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以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建设为载体,全力推进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实现环境空气监测从点状地面监测向区域立体、趋势预警监测转变。

  浙江省本次数据发布是在3月25日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站发布环杭州湾等7个城市的PM2.5日均值和分指数的基础上,全面按照新空气质量标准,在省环保厅和11个设区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数据的试发布。

  江苏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PM2.5自动监测摆上重要位置。“13个省辖市全部形成PM2.5监测的能力”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13个省辖市建成72个国控站点空气自动站也被列入省政府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

  在上海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网站上,市民不仅可以获得实时的空气质量数据,还可以根据网站背景图片的颜色、上海空气质量宝宝的表情与头发颜色,以及每15分钟更新一次的外滩地区实景照片,从感观上直接判断空气质量状况。

  试发布期间,上海市环保局将同步征求全体市民对本市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形式和内容的意见与建议。在此基础上,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于12月1日正式发布10个国控点PM2.5等6项污染物的实时浓度和AQI等相关信息,并同步推出空气质量手机发布软件。

  空气质量指数,简称AQI(AirQualityIndex),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AQI的数值越大、级别越高,说明空气污染状况越严重,对人体的健康危害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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