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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评台湾食品安全事件:企业不能贪婪过度

2013.12.18

  就台湾社会食品安全问题频出,台湾《联合报》18日刊载《企业伦理 老板的事?》一文,文章指,讲企业伦理,是要在法律框架内建构“互惠利他”的经济学,企业及其中个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要顾及社会利益,才能获得报偿和激励,永续经营。

  文章摘编如下:

  黑心大厂卖假油、假米、偷排毒水事件连环爆,萧万长表示,关键在企业只看短期利益,应该推广企业伦理。

  道德人、经济人的差别在利己与利他,市场经济是利己主义的,要不要讲道德?亚当斯密认为“如果经济成果不能分流到大众,将不得人心,而且有风险,注定要威胁社会稳定。”纯粹利己的短期眼光,结果是损人损己。

  维珍集团集团创办人布兰森曾指出,企业把责任摆中间,说不定更赚。这是指永续经营。但无论短期或永续,企业主贪婪到什么程度可以接受?

  占领华尔街运动就是认为:“你够了!贪婪过度了!”但群众撤离华尔街后,改变什么了吗?

  伦敦市长约翰逊上月说:“我认为经济平等是不可能的。事实上,不平等能激发嫉妒精神,就像贪婪,是刺激经济活动的宝贵动力。”这段话既给了企业一针安慰剂,也鼓励了个人。但约翰逊没有告诉大家,个人贪婪到什么程度可以接受?

  假油事件时,“奖励员工爆料”曾被考虑为遏阻黑心企业的手段,但有乱爆料导致伤害企业的风险而放弃。但会这么考虑,表示企业主不可能只手遮天,单独行动;企业的黑心不会只在老板体内,道德的血液应该流在每个员工身上。

  谈道德也许太理想化,“纯粹利他”也不可能。但企业利己损人,把假油、毒水“分流”到大众,就是漠视法律。

  讲企业伦理,是要在法律框架内建构“互惠利他”的经济学,企业及其中个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要顾及社会利益,才能获得报偿和激励,永续经营。而这不是企业主一个人所能撑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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