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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餐饮企业提供的“果蔬汁”并非“现榨”

2010.8.06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餐饮行业餐饮服务单位现榨饮料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已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至8月10日。该办法规定,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调配而成的饮料,不得声称为现榨饮料,现榨饮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

  办法规定,现榨果蔬汁是指以新鲜水果或蔬菜为主要原料,经挑选、清洗、消毒、漂洗、沥干,采用现场榨汁加工,不经任何杀菌处理的非定型包装饮料。现榨饮料果蔬必须用新鲜、无腐烂、无霉变、无虫蛀、无破损的果蔬,使用的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添加的冰块应符合GB2759.1《冷冻饮品卫生标准》要求。现榨饮料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加盖的容器中。办法还规定,现榨饮料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洗手并进行手部消毒;操作时应戴一次性口罩;操作中如接触其他不洁物品后应立即洗手消毒。

  记者昨日走访市内数家餐馆发现,大多数餐饮企业提供的“果蔬汁”都并非“现榨”。八宝街附近一家餐馆提供的西瓜汁不仅未加盖,而且服务员还告知是“刚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新鲜得很”。有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不少餐饮场所提供的“鲜果汁”都是勾兑而成,不仅使用过多的食用香精等食品添加剂,有的甚至不含新鲜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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