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推进、逐步深化的新阶段。19.5亿亩集体林地已确权到户,占全国集体林地面积的71.3%,6113万农户拿到了林权证。

  林改,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有效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山乡大地更绿了,农民群众口袋更鼓了,心窝更暖了,农村社会更和谐了。

  从“砍树”到“看树”

  林业现代化发展站上新起点

  浙江省临安市太湖源镇白沙村,林改前,不少村民以砍树烧木炭为生,破坏了环境,却贫穷依旧。山林定权发证后,种核桃,种茶叶,广大村民主动开发非木质林产品,收入逐年增加,生态日趋改善。青山绿水带动了以森林旅游为特色的农家乐快速发展,2008年,白沙村接待游客20余万人次,收入1100多万元。村民吕建中说:“开发生态旅游前,我们一家子年收入不到8000元,办了农家乐后,一年收入10多万元。”像吕建中一样,目前全村2/3左右的农民都靠生态旅游过上了小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