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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

2016.4.27

  地处热带北缘的海南岛,全年降水量在1000毫米~2600毫米之间。在台风频发的季节,随着海南省极端降水强度和频率的增加,城市内涝时有发生。如何有效破解城市内积水成灾的难题?

  海南省日前出台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从2016年起,海南省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哪些目标和任务?

  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海绵城市,顾名思义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海南早有先例。早在2015年底,三亚市首个海绵城市示范项目——三亚市第十小学生态校园建设一期工程顺利竣工。这一工程巧妙利用校园地势的高差进行雨水收集,再通过蓄水池进行处理,处理过后的雨水就可以直接作为生活用水和校园绿化灌溉使用,巧妙地发挥了雨水的渗、滞、净3项功能。

  那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有何重要意义?

  海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厅长丁式江认为:“海绵城市让城市回归自然,过去我们习惯于战胜自然、改造自然的城市建设模式,结果造成严重的城市病和生态危机。海绵城市则是转变理念,采取顺应自然、尊重自然的低影响发展模式。”

  “建设海绵城市就是要系统地解决城市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问题,减少城市洪涝灾害,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问题,改善城市水质量和水环境,调节小气候,恢复生物多样性,使城市再现‘鸟语、蝉鸣、鱼跃、蛙叫’等生态景象,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丁式江说。

  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此次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切实转变城市规划建设理念,通过推进海绵型新老城区、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建设,推进排水防涝设施达标建设,推进自然生态修复,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海南的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根据《实施意见》,海绵城市要遵循“渗、滞、蓄、净、用、排”六字方针,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从而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三大功能。

  《实施意见》怎样体现海南特色?

  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

  海绵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要争取把70%左右的雨水就地消纳和利用。为实现这一目标,《实施意见》进一步突出规划引导的作用,做足海南特色文章。

  海南省气象中心研究员、省政协委员张京红对海绵城市建设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她认为:“海绵城市建设重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将区域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城市规划的刚性控制指标,建立适合本区域的雨水排放管理制度。”她建议,编制城市排涝规划,更新标准规范,同时强化监督,保证规划严格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实施意见》特别强调了规划的引导作用。

  为做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实施意见》明确,各市、县编制“多规合一”规划或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道路、绿地、水资源等相关专项规划时,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突出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将建筑与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

  对于规划引导的理解,海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有独到的思路。丁式江说:“省级政府部门利用‘多规合一’的契机,融入海绵城市的理念,强化了对森林、湖泊等大‘海绵体’的保护,严格了城市绿线、蓝线的限定。各市、县将海绵城市的要求贯穿于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规划的全过程,有助于在城市中保留足够的生态用地,最大限度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

  如何确保《实施意见》能够有效落实?

  海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的有关负责人说,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将落实到建设项目的立项、土地出让、用地许可、规划审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城市规划建设的各个管控环节,确保雨水利用系统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实施意见》提出哪些行之有效的建设措施?

  强化自然生态修复,推进公园绿地建设

  记者了解到,从2016年起,海南全省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要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

  海绵城市建设涉及规划、融资、投入、运营等各个环节,建设完善非朝夕之间,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如何有效、统筹、可持续地推进?

  《实施意见》提出,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重在推进自然生态修复。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禁止填湖造地、截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

  “我们将着力抓好生态微循环建设。可以对城市各类新建和改造项目,先启动各类具有末端微循环功能的‘海绵体’建设,如建筑物、小区的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城市下凹式绿地,道路、广场采用透水铺装,污水处理尽量采用就近、生态模式等等,这些项目即使在大海绵系统未形成的情况下,也能单独实施,且不妨碍未来系统化。”丁式江认为。

  张京红也向记者强调了生态修复的重要性。她认为,应强化对城市“蓝线”的保护,坚决制止因城市建设非法侵占江河湖水系的行为,有效保护现有江、河、湖、水库、湿地、坑塘、沟渠等城市自然水体。

  据介绍,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将成为海绵城市建设的一大法宝。海南将通过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增加乔灌木栽植量、丰富植物配置、加大透水铺装比率、合理设置雨水蓄水池等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为强化自然生态修复,海南还将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河道系统整治,因势利导改造渠化河道,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恢复自然深潭浅滩和泛洪漫滩,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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