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厦门“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经验获赞

2016.7.07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日前通报了在全国10个省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情况,对我市利用“互联网+食品安全”技术搭建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和食品监管移动平台,实现信息化监管的经验做法予以点名表扬,并要求总结“厦门经验”在全国加以推广。

  据了解,今年4月至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为五个小组,分别赴天津、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并深入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等地进行实地检查。

  4月21日至22日,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到我市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检查了金达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如意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埔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文化艺术中心小餐饮一条街,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

  记者昨日采访获悉,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年坚持“向科技要效率”,大力推进“两系统一平台”建设,已构建起“来源可溯、去向可追、监管高效、全员参与”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模式。2005年9月,我市建成“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实现对全市生鲜食品的信息化监管;2011年4月,建成了“厦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基本实现了对预包装食品可追溯监管;2012年4月,建成了“食品监管移动平台”,实现了移动办公,提高了监管效能。据悉,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还将逐步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配备移动监管执法设备,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

  【同步】

  闽重点食品企业要购买安全责任险

  厦门网-厦门日报福州讯(特派记者张珺)食品安全关系民生。我省计划引入风险分担的社会救助机制,通过购买安全责任险,来督促生产经营企业重视食品安全。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6年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要求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购买安全责任险,在分担风险的同时,更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今年,省里计划率先在风险等级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推动重点领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对投保企业予以授牌。

  据了解,去年8月,省食安办与省保监局联合出台方案,明确今年在全省各地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根据方案,四类企业须投保,分别是: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大型商场、批发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用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政府同时鼓励全省中、小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试点工作。

  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今后将与企业信用记录、管理部门分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挂钩。简言之,应参保而未参保的企业,将受到食药监部门的重点监管,企业的信用记录也会受到影响。另外,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后,未来将在品牌战略认定、财政资金申请等方面获得优先支持。

  另据了解,我省今年还计划扩大环境污染责任险的覆盖范围,在全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这些行业重点企业的投保情况也将与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绿色信贷挂钩。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