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6日,昆明市中院对云南首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作出宣判:涉案的两污染企业立即停止对环境的侵害,赔偿治污费用等400余万元。从2009年底行政机关给予两企业行政处罚、2010年8月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到今年1月宣判,这场官司历时两年多,而污染企业侵害环境的行为仍未得到制止。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经实地查看后发现,污染行为仍在继续。而企业对此连连喊冤,目前已提起上诉。

  罚了养猪企业污染环境

  大树营村委会西冲河小组76岁的老人蓝桂青告诉记者,现在大家连洗衣服的水都没有,就更别提喝的水了:“自家挖了个小井也不行,只有去附近买水喝。”新农村村民小组的沈文启则说:“我们村有600多人,吃水全都受到了影响。”

  在昆明市官渡区与嵩明县的交界处,一条路况不太好的公路旁,可以看见不远处的山上有一排排白色的房子。这里,就是官渡区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小哨生态畜牧小区项目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