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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经费有望购置大型仪器

2016.10.28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中央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使用方向包括: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

  “通知”指,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支出;也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支出。

  该“通知”指,本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73号)以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11〕171号)同时废止。

  根据原执行的《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73号)的规定,该经费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

  由此可以理解,新的“通知”对该经费购置40万元以下大型仪器的购置留下了通道。

  目前,市场售价在40万元以内的大型科学仪器种类丰富,尤其是国产大型科学仪器的售价多在40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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