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教育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教育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教育主管单位,总装备部司令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战略部署,贯彻2011年全国基础研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国基础研究工作,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五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现将该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

  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