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新能源商会:政府应积极引导帮扶新能源产业

2012.10.30

  始于去年10月的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企业“双反”调查一案最近又有了新进展。当地时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根据终裁,美国商务部认定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在美国销售此类产品时倾销幅度为18.32%-249.96%。同时,还裁定中国输美的此类产品接受了14.78%-15.97%不等的补贴。

  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案处理程序,“双反案”还需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进行投票,预计将在11月23日左右作出终裁。如果届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在11月30日签发反倾销和反补贴令,对中国出口美国的光伏组件征收高额“双反”关税。与此同时,欧盟于9月初宣布对中国光伏电池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且调查产品的范围有所扩大。

  中国光伏企业无疑正面临着重大的生存挑战。那么,面对这空前的挑战,国内光伏企业现状如何?近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全联新能源商会秘书长曾少军博士,请他就光伏产业发展现状和前景发表见解。

  记者:商会会员企业现状如何,“双反”对企业的影响?

  曾少军:整体来说,“双反”给我们的企业带来了深重影响,严重影响到企业的生存环境。部分小企业已经转行或破产;也有部分大企业饱受财务危机,濒临破产;但是也有少数的企业表示,“双反”带来的并非全是不利,它为企业带来了创新和变革的新动力,为全球化的市场竞争打下基础。

  记者:您如何看待“双反”调查及当前的产业困局?

  曾少军:欧美“双反”背后毫无疑问是经济利益的角逐,是产业发展的竞争,中国的快速发展触动了相关利益国的神经,所以这些国家将矛头直指中国。由于我国光伏产业超过70%以上的市场在欧美国家,再加上近几年光伏企业的盲目扩张,我国的光伏企业现阶段正面临着“内忧外患”的尴尬局面。

  记者:商会做了哪些应对“双反”和产业困局的准备和措施?

  曾少军:2011年,针对美国对华太阳能电池产品展开的双反调查,我会邀请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铮做客秘书处,召开了《关于美对华出口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的紧急情形答疑会》。

  2012年,针对欧盟对华反倾销调查,我会代表中国工商界于8月22日召开反对反倾销立案的声明,还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表达我们的观点。发布会前后,秘书处组织企业和新华社、光明日报起草内参报告进行上层沟通,呼吁国家相关政府部门采取积极的措施,保护中国光伏产业的利益;同时,向欧盟及其成员国驻华机构,我国驻外机构正式发函陈述如果事态进一步严重,将对欧盟各国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就业带来负面影响,呼吁各国企业不要支持个别企业的非理性行为。另外,我们也正组织国内WTO专家、企业代表和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在合适时机召开专项工作会,一旦欧盟委员会立案,我会将会联系法律机构及时给予企业支持,积极组织企业应诉。

  9月21日,我会邀请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国际部反倾销资深律师张玉磊做客秘书处,召开了《欧盟反倾销应诉说明会》。11月2日,我会还将邀请科文顿柏林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讲述美国“双反”终裁后中国企业的发展路径。

  记者:作为商会秘书长,您对产业发展的政策、配套服务的期许和建议?

  曾少军:首先,政府应该系统地清理电网在新能源发展中的责任,通过人大、电监会立法监督,变革现有机制和体制。其次,政府应该尽快设定专项资金,在系统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紧急措施,积极引导、帮扶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再次,政府要保证新能源领域合理的利润空间,而不是依靠市场淘汰机制来榨干这个领域的利润水分,一个没有投资的产业是发展不下去的。企业都以盈利为目的,因此,我们应该给企业合理的利润来发展这个产业,而不是用竞争性的手段把这个领域的利润挤干。最后,政府要重点扶持一批有技术、懂管理、善营销的大型新能源集团,促进行业的并购重组。总之,光伏救市政策的核心就是要全面开启国外市场,把那些国外抵制的产能直接消化在国内,让国外哑口无言,后悔莫及。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