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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新防线

2014.12.05

  今年4月1日,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进驻的“联络员办公室”挂牌。这个机构的设置,探索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办案衔接更有效的运作机制。

   由此,武汉食品药品安全常态化法治防线提升至新水平。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保障安全在于实施最严格监管、最严格的依法治理。伴随着机构改革的完成,我市食品药品全链条监管体制形成;与此同时,最严格的法治实施急待推进。

   近两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联手,破除执法壁垒,实现行刑衔接,全力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为保障市民食品药品安全建立起坚强有力的法治防线。

   设置联络员办公室,实现了行刑衔接的高效协调、快速联动。

   联络员办公室,两部门大员上阵,人员全面融合。公安部门侦查支队一名副大队长、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总队一名大队长共同负责,双方各配两名联络员,每日进驻,推进办案。

   这个机构的设置,实现公安与食品药品监管两部门信息资料互通共享。全市14万多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信息资料相关信息对接,投诉举报线索、行政处罚线索和刑事违法案件线索共享。

   这个机构的设置,确立双方定期会商、协调制度,适时联动。会商大、要案的查办进程,找出各方出击的方向,确定联合行动方案,及时协调联动。

   这个机构的设置,使两部门联手行动、优势互补,促进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有效、快速查办。食品药品违法专业性强,作案越来越隐蔽,公安部门有信息搜集、案件侦查、强制措施等特定职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现场取证取样、抽检、食品药品危害程度定性等方面有专业力量,行刑结合,协同办案,效率大大提升。

   设置不到半年,效果显著。截至10月底,市食品药品执法总队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417件,罚没款1478万余元,案件数、罚没金额分别较去年同期增加187%和257%;食药监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11件,检察机关批捕19人。

   我市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实现了“史上最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杨泽发称,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在于两方面,一是建立严格的监管体系,规范合法行为;二是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行政。探索建立行刑衔接机制,使食品药品安全依法治理落到实处,健全这一机制势在必行。

   联合办案

   联络员办公室体现了药监、公安部门的优势互补:一是行动互助,公安为食品药品执法保驾护航,协助违法案件查处,提前介入涉嫌犯罪案件调查处理;药监为打击犯罪行为提供技术支撑。二是线索互补,利用公安信息平台、情报导侦和药监食品生产经营信息对接,及时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形势和特点做出研判,实现案件精准查办。

   ——武汉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大队长 张明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手段越来越隐蔽、规模越来越大,跨省市、跨区域、网上违法犯罪案件层出不穷。必须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的有效对接,建立行刑结合的联动机制。

   联络员办公室在市级先行先试,收到良好的成效。我们将完善建立覆盖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全环节的监管执法信息系统,与公安部门的信息系统对接,建立行刑合作办案信息平台,为建立行刑衔接长效机制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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