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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血液制品、疫苗等已实现全过程电子监管

2010.8.04
307种基本药物贴上“身份证”

  记者从今天在此间闭幕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应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基本药物品种出厂前,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身份证”(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通过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在此基础上,所有上市药品将逐步被实施电子监管。据悉,307种基本药物,涉及制剂生产企业约3567家,占全部生产企业的76%。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浈介绍,药品电子监管分类、分批、分步骤实施。目前已实现了对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和二类精神药品从生产、流通、储存全过程的电子监管。其中,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涉及生产企业18家,批发企业560家;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和二类精神药品涉及生产企业568家,批发企业1.3万家。吴浈强调,2011年4月1日起,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药品电子监管网可以使药品从生产出厂、流通、运输、储存直至配送给医疗机构的全过程都处于药品监管部门的监控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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