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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工商清查金浩茶油 问题产品可按1:1比例退换

2010.9.09
  省工商局昨日公布:经协调,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对与9个批次不合格产品同时段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纯茶油实行退换。也就是说,凡消费者购买了2009年12月3日至2010年3月17日生产的金浩纯茶油后没有开封的,均可按1:1的比例予以退换。

  “金浩牌茶油苯并芘超标”事件发生后,省工商局迅速介入调查得知,我省市场上金浩茶油由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统一销售,从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9月6日,共在我省销售105.2吨,其中大型超市57.4吨,团购23.1吨,武汉地区(不含大型超市)17.5吨,市州县7.2吨。

  据金浩武汉分公司排查,并与湖南总部核实,确认其9个批次的不合格产品没有销到湖北市场。我市工商局在市场清查时,尚未发现这9个批次的不合格产品。目前,省工商局已督促金浩武汉分公司召回了与9个批次的不合格产品同时段(2009年12月3日至2010年3月17日)生产的产品25吨。

  省工商局有关部门表示,因不排除少量9个批次的不合格产品通过其他渠道流入湖北市场,全省工商系统正在清查,一经发现将就地封存并依法处理。对尚在销售的9个批次之外的金浩茶油,省工商局要求经销商根据《食品安全法》等规定,提供相关批次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对凡是不能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一律暂停销售。

  省工商局还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理退货问题。

  目前,金浩武汉分公司已开始对9个批次的不合格产品实行退货或换货,并承诺严格执行“10倍赔偿”标准。

  消费者如购买了与这9个批次不合格产品同时段(2009年12月3日至2010年3月17日)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纯茶油产品没有开封的,可拨打金浩武汉分公司退货联系电话:82741972,8270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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