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财便字[2010]142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首席科学家:


       根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5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973计划经费管理工作安排,2005-2006年立项项目的结题财务验收相关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尽快进行课题结题财务验收审计

  我们将根据财务验收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结合《973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和《973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以及在项目经费过程管理中掌握的情况,提出财务验收意见,并反馈给项目承担单位和首席科学家。


二、认真编写财务验收申请报告


  项目财务验收是项目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项目预算书》和批复的项目预算文件为依据,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项目承担单位和首席科学家应组织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负责人认真清理课题经费支出账目、正确计算课题实际成本,准确编报《973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和首席科学家在审核确认《973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的基础上编制《973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编报前,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相关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为便于各单位编制申请报告,项目(课题)财务数据统计截止日为2010年8月31日。对于在统计截止日后发生的费用,请各单位在编制财务验收申请报告时加以说明。对于按照协议或合同等需要延迟拨付的应付未付款项,各课题承担单位须在编制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时加以说明,并得到项目首席科学家的签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