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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纳米所二期基建工程通过验收

2015.5.25

  5月18日,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以下简称“苏州纳米所”)二期基建工程项目顺利通过由中科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以下简称“条财局”)和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组成的验收委员会的验收。中科院条财局局长吴建国、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杨知评等出席验收会。

  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总结报告,现场查验了工程实体,听取了建安、财务、档案和管理使用与建设成效4个专业验收组验收意见,经认真讨论,验收委员会认为该项目已按国家和地方批复要求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实现了建设目标,满足了功能使用要求,通过验收,并成为中科院“十二五”科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第一个通过验收的项目。

  苏州纳米所二期工程于2010年12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完成工程验收,建成总建筑面积102022平方米,建设研究中心大楼、专业实验楼、中试车间(纳米技术工程化研究平台为中国科学院“十二五”基建项目)和科研辅助用房四个单体建筑,完成总投资4.59亿元。

  验收会上,杨知评对中科院条财局对苏州工业园区的支持表示了感谢,同时对苏州纳米所二期工程给予了积极评价,指出苏州纳米所二期项目的建成,为推动地方产业战略布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吸引高端人才起到了很大的推进作用,开创了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局面,引领了地方科技创新。

  吴建国首先感谢苏州工业园区对中科院的支持,同时对项目建设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苏州纳米所二期项目的建成开创了院地协同创新的新局面,为苏州纳米所的厚积薄发提供了保障。

  苏州纳米所所长杨辉对中科院条财局和苏州工业园区给予苏州纳米所二期项目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并表示苏州纳米所将不负众望,在科技创新和推动地方区域经济发展中做出贡献。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和中科院条财局、办公厅、南京分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验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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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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