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源头预防 综合立体监管 强化风险防控

  编者按

  环境保护部今年5月印发了《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2016年~2017年)的通知》,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如何?效果怎样?近日,记者随环境保护部宣教司组织的媒体采访团赴湖北、重庆、江苏、安徽等地进行实地采访。本报将陆续刊发采访报道,以飨读者。

  ◆本报记者刘晓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环境保护部今年5月印发了《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2016年~2017年)的通知》,启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到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进一步提高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水平。记者日前随环境保护部采访团赴湖北省,就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