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案的变革及影响

  美国《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的核心宗旨是强调食品安全应以预防为主。该法案扩大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的监管权力和职责,并要求食品企业承担更多责任。美国国家食品安全法这次变革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FDA首次拥有强制召回权,该项新法案促使FDA扩大对食品安全的管理领域至80%(不包括由USDA管理的肉类和家禽产品),同时给予该部门在强制性召回和扩大食品使用记录方面的权利,FDA可以直接下令召回而无需要求生产厂家自愿召回。二是强化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管,新法案要求FDA将食品设备检查的频率提高至每年一次。原料种植者和制造商也被要求执行食品安全计划,国外零售商进口至美国的食品也必须面临同样严格的标准。根据新法案的要求,FDA可在一年内对至少600家外国公司的食品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在未来5年中,该局可每年将接受检查的外国公司数量增加一倍。此外,FDA需每3年对该局认为存在较高受污染风险的美国食品生产和加工厂进行检查,每5年对所有其他本国食品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当国外企业或政府拒绝检查时,可禁止批准其食品的进口。三是严格进口食品监管,输美食品企业需要事先向FDA备案。四是食品供应链每一个环节的所有人都必须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