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食品安全体系比较完善,数次修订和制定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不仅有针对性地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而且法律与时俱进,不断适应社会出现的新问题。

  二十一世纪以来,在日本相继爆发O—157大肠杆菌中毒事件、二恶英污染事件、雪印乳品中毒和欺诈消费者等食品安全事件,从此打破了日本食品安全的神话。而2001年发生的BSE(牛海绵状脑症,俗称疯牛病)事件,更使得日本国民对政府产生了前所未有的不满。在此背景下,日本在数次修订1947
年《食品卫生法》基础上,2003年制定了现行《食品安全基本法》,标志着日本食品安全时期的全面到来。该法由三章、三十八条组成,较之于《食品卫生法》,该法在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和基本方针等方面都做了大幅度的调整。

  日本《食品安全基本法》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法律层面,如《食品安全基本法》、《食品卫生法》等,具备最高的法律效力;第二,根据法律制定,并由内阁批准通过的政令,如《JAS实施令》、《食品安全委员会令》等;第三,根据法律和政令,由日本各省制定的法律性文件,如《屠畜场法实施规则》、《JAS法实施规则》、《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