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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部分商超竟销售过期食品 责令立即下架整顿

2015.7.17

  “按照标签上的包装日期和保质期算,这些馓子都过期了,立即下架接受处罚。”7月16日,伊宁市工商局解放路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辖区商超检查时发现,个别商超销售过期食品,执法人员责令经营者立即下架整顿。

   在解放西路一家超市内,市民蒲女士说:“这家超市副食品架上摆放的馓子,生产日期为今年7月9日,保质期3天,可今天明明是15日。根据计算,馓子过期了3天,商家却还在销售,希望职能部门严肃查处,规范经营行为。”

   解放路工商所所长邝东安告诉记者,进入夏季以来,食品类投诉一直居高不下。此次针对肉孜节开展食品市场整治,严厉打击制售无QS标志、假冒伪劣和“三无”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重点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时依法下架退市,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检查出的商超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督促经营户守法经营。

   邝东安表示,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务必要留心查看食品的外包装袋是否完整,是否是“三无”产品(即无生产商、无生产地、无生产日期),是否在保质期内,并注意索要购物发票。一旦所购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购物发票是消费者投诉和索赔的关键,是维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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